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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b旗舰·(中国区)官方网站|老董说法:未婚女子流产能否索赔

发布时间:2025-10-17 11:24:55    次浏览

3月13日至15日,记者对150名未婚女性做了“科学避孕和人工流产”的性知识调查问卷,以邮件形式发送,回收147份。问卷中,女生在性认知观念上,对婚前性行为持不同态度,在“你对未婚同居并发生性行为的看法”选项中,有59名女生选择赞成,占总数39.3%。问卷中,13名自称有过怀孕经历的女性,在怀孕结局均选择“人工流产”,其中“公立医院”6名,“民营医院”4名,“地下诊所”3名,分别占了总数的46.2%、30.7%和23.1%。 50%女性不知晓人流的危害以及人流手术后的注意事项。合肥市中山医院妇科医生介绍,医院接收的人流手术患者年龄大多数在24岁以下,20岁至22岁的患者居多,均为未婚女性。来医院问诊或做过人流手术。一名在前台负责问诊登记的护士告诉记者,假期归来,每天前来问诊的未婚女性有近20名,占据问诊总人数近50%。律师说法:未婚女子流产能否索赔生活中我们在受伤时能不能向对方索赔,要看自己的索赔有没有法律依据,对未婚女子流产索赔的情况亦是如此,具体如下:1、婚前同居行为在我国存在着现实性与一定的合理性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颁布后,司法实践中已不再提及“非法同居”的概念。男女双方婚前同居,虽有违我国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,但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。2、女方在同居期间怀孕并人工流产,对其身体确实造成了一定的伤害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一百三十二条“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,可以根据实际情况,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”的公平责任原则。这就是说,男方即便不用对女方流产的行为作出赔偿,但也需要承担50%的责任,需要给女方相应的补偿。3、男方对女方的补偿范围一般包括:人工流产后产生的误工费和必需的营养费,不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。毕竟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前提是受到“非法侵害”,而女方的怀孕是因为双方自愿婚前同居,男方对此不具有非法侵害的故意或过失,故若女方提出精神损害抚慰金的,一般不会被法院支持。 董毅智律师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、精英律师团队首席律师、宝智电商网创始人、法律自媒体人。专业电子商务律师(EC/TMT)、投资金融律师(PE/VC),风险控制专家。致力于为电商网商提供精准实时的一流法律服务、多维的法律分析、权威的法律解决方案。淡泊明志,持恒致远,团队合作,客户至上,公司决策智囊,企业成长伙伴!微信公众号:dongyizhilvshi:dongyizhilvshi